作为代理行业发展最快的代理模块,代理记账绝对是黑马。市场的需求决定代理记账的发展,今天小慧带大家了解一下甘肃省的代理记账服务相关 规则和内容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业务,拓展代理记账服务领域,提升代理记账工作效率,保障代理记账业务质量,推进代理记账行业信息化建设,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以及《企业会计制度》、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连锁的分支机构(以下简称代理记账机构)。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应当遵守本规范。
本规范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,含总部及其分支机构。
本规范所称委托单位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。
本规范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,代替其办理记账、算账、报账、办税等会计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。
第三条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前提下,依法履行职责,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:
一、质量优先原则
(一)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“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”中的各项约定,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,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。
(二)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优化过程管理、严格过程控制、实施持续改进,全·面提升服务质量。
(三)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,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,并按照国·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,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办理会计核算。
(四)代理记账业务应当实行三级审核制。一级审核是对原始凭证和其他原始会计资料进行的审核,二级审核是对记账凭证和会计核算业务的审核,三级审核是对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审核。三级审核应当职能分离,各负其责。
二、独立执业原则
(一)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,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,在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授予的代理权限内,独立行使代理权,不受其他部门、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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