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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汇算清缴】2018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
发表于 2019-02-23 浏览:
文章导读:在2018年度获得了薪酬薪水所得、劳务酬劳所得,在2019年需求处理汇算清缴吗? 答疑回复 依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<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>的决议》(中华...

在2018年度获得了薪酬薪水所得、劳务酬劳所得,在2019年需求处理汇算清缴吗?



答疑回复


依据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正<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>的决议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)规则,居民个人获得归纳所得处理汇算清缴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,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2019年度获得的归纳所得处理汇算清缴。


所以2019年不需求对2018年度获得的上述收入进行汇算清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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